【本文来自《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对张水华的处理决定的疑问》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者一看就没什么社会经验,在一个单位里,有些事是潜规则,比如某学校老师在校外兼职培训班,这个情况很可能学校是掌握的,但是基本上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处理,非要等到出事了,那就会抓紧处理。
你开车出去,有时候在路边违停,按照规定是要处罚的,没抓到就不会管你,非要人家举报了你,或者被摄像头抓拍到,或者倒霉遇到交警贴单,一般违停几十次,也就被抓一回,难道你非要较真每次都管吗?
你说的情况,就属于这种,平时做一点违规的事情,即使被掌握了,也不会被处理,非要闹大了,不得不处理的时候,才会作为冠冕堂皇的理由,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牌子,真正要处理的是它闹大了影响到了单位正常运营,但这个理由又不能拿出来说,非要找一个借口,懂吗,你还在纠结这个借口正不正当,人家私底下都交易好处理摆平了,明面上是自己主动辞职,大家面子上都好看,你非要再闹就不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