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月谈
2026年01月20日 10:56:19 来自北京市
据台媒1月20日报道,台湾资深媒体人、“战斗蓝”发起人赵少康,因在去年岛内“大罢免”投票时两度“亮票”供媒体拍摄,被台北地方检察署依所谓“选罢法”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20日宣判,赵少康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入监服刑),缓刑2年,另须支付公库新台币5万元,可上诉。
赵少康日前出庭时表示,亮票后就承认做了错误示范,从没有不认错,他真的没有听到选务人员制止,他事后向媒体查证,记者也没听到,更没有媒体报道有选务人员出声制止,且以他的个性,有人制止不会不听劝。
赵少康还说,检察官说他“故意”、“两次”亮票,他担任民代多年,所谓禁止亮票是基于怕报复、贿选2个理由,他没有必要故意亮票,而且他的立场大家都知道,也无亮票的必要。
公诉检察官表示,赵少康是公众人物,亮票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且赵少康不是过失亮票,请法官妥适量刑。
检方起诉,赵少康2025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台北市大安中学第581号投票所,领取罢免票并完成圈定,步出圈票处朝投票箱行进时,将罢免票平举胸前,将刊印同意罢免、不同意罢免二栏的面朝身体外侧,以此方式将圈定内容供媒体拍摄。
赵少康随后将罢免票自胸前放下,杨姓主任管理员再次提醒不得亮票,赵少康低头检视手中罢免票,再次以此静止状态供记者拍摄,才将罢免票投入票箱。
检方因此认定,赵少康先后2次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建请法院审酌赵少康是台知名公众人物,于罢免投票过程中刻意违反规定,予以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