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一起AI替代岗位引发的劳动纠纷仲裁中,明确“AI替代岗位≠合法解雇”,为人工智能时代劳动纠纷解决提供了案例参考。

据报道,刘某在某科技公司负责传统人工地图数据采集业务多年。2024年初,公司决定全面转向AI主导的自动化数据采集,撤销了刘某所在部门及对应岗位。2024年底,公司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表示,用人单位应当优先考虑通过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提供技能培训、内部岗位调剂等途径妥善安置受影响劳动者。如确需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

这一仲裁明确“AI替代岗位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也要提升自己的技能,让自己有终身就业的能力。

随着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一些传统岗位被AI替代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用人单位拥抱AI时代,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然选择。但对于岗位被AI替代的员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雇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中明确,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履行程序后裁减人员。那么,岗位被AI替代,属不属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呢?

此次仲裁指出,“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具有“不可抗性”与“不可预知性”,即超出了用人单位常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范围,如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的用人单位迁移、停产、转产等。而岗位被AI替代,虽从时代发展趋势看,具有“不可抗性”,但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则是在常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范围之内的。企业要预知这一变化,作出用人战略的调整。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便仲裁维护了劳动者的权利,也存在一种可能,也就是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金,但员工也不得不因岗位被AI替代而失业。

因此,不能把岗位被AI替代作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理由解聘员工,这是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对于员工来说,也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在AI时代,应保持终身学习,以适应AI带来的职场变化与岗位迭代,同时,要积极配合单位的技术变革,参与单位进行的技能培训,因势而变。AI时代,不可能再拥有终身不变的岗位、职业,必须有终身就业的能力。

文|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