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山西解除烟花禁令,背后的文化反击战》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跟你年龄相仿,今年刚满70。关于烟花爆竹,与你有不同观点:

伤人事件是有,但只是偶发事件。我同事的父亲就被炸瞎了眼。在我过去的几十年里,身边熟人中也仅此一例。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卫生以及生产生活中其他偶发因素造成的事故相比,爆竹伤人可能算比较少的。

火患,与日常相比,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无疑是平日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但这绝不是禁放烟花爆竹的理由。“因噎废食”道理大家都懂。开车上路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大家也还照样天天开车上路;矿工下井可能遭遇例子不胜枚举。这方面需要注意和采取措施的是,政府要加强规划管理合理引导,学校家长和社会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当然,更少不了消防部门消防官兵的戒备和辛苦付出。

环境污染就更是连提都不用提的借口。一场沙尘暴抵得上几十上百个春节“空气污染”,一场秋风过去,满地的落叶不比炮竹的碎屑少多少。

影响看电视就更有些滑稽和强词夺理了。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天天看电视,就少了这一会儿?还是说你家的电视没有节目重播?